《资助政策》
1、冀财教[2012]224号文件“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规定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根据中央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省享受免学费政策中城市家庭困难学生的范围按扣除涉农专业学生后在校生数的10%确定。
免学费补助标准2300元/学年。
2、冀财教〔2013〕207号“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范围按扣除涉农专业学生后在校生数的15%确定
助学金享受标准2000元/学年。
《申请办法》
1、从河北省学生资助网下载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申请表,填好表格。
2、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复印件(户主和本人页)
3、家庭成员或本人的低保证、残疾证及街道(村委会)出具的家庭困难证明及重大疾病证明等材料。
以上材料入学后交班主任。